10.3969/j.issn.1003-2886.2014.05.007
不同市场竞争程度与相对绩效评价——基于2004-2012年沪深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
相对绩效评价(RPE)是委托代理框架下一种特殊的激励机制.本文利用2004-2012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据,检验在不同市场环境以及不同所有权性质情况下,企业实施相对绩效评价的状况.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来看,相对绩效评价在上市公司中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相对于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竞争程度较高行业中的企业使用相对绩效评价的可能性更大,同时,技术效率高的企业更可能采用相对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发现,私有企业在低市场集中度下使用相对绩效评的可能性更高,技术效率高的企业在低市场集中度下使用相对绩效评价的可能性更高.
相对绩效评价、市场竞争程度、企业技术效率、企业所有权性质
F83;F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372190;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和“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建项目专项资助
2014-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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