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13.08.013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机制研究
注册会计师所从事的会计鉴定业务是法务会计的重要内容,其出具的鉴定意见本质上属于专家证据,对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应适用专家证据采信规则.本文立足于法理学,结合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从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机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统一入手,构建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采信机制,认为诉讼程序的不同是确定采信机制内容的主要依据,诉讼主体的不同是划分采信机制内容的重要标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的可采性、质证和采纳三个环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构成了法务会计鉴定意见采信机制的主要内容.
法务会计、鉴定意见、采信机制、自由心证
DF7;F23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项目JD1028
2013-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