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86.2006.07.004
大股东制衡机制对审计约束有效性的影响
在内部治理机制亟待完善、外部审计约束乏力的情况下,集中持股、具有绝对信息优势的第一大股东(基本为非流通股)不仅有动机也有能力粉饰甚至虚构财务报表,掩盖实际存在的问题,避开外部审计约束;而此时,其他大股东很有可能不选择通过内部治理机制实施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而是更多地求助于外部治理机制,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与外部审计者合作,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配合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控股股东的财务粉饰和造假行为,提高外部审计约束的有效性.此外,持股比例和制衡能力的消长以及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使得大股东持股比例、大股东制衡度和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之间表现为正"U"形关系.
大股东制衡、大股东制衡度、信息不对称、非标准审计意见、外部审计约束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320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金04JJD6300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3JZD0018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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