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33.2004.01.004
关于构建中国生态税收体系的思考
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态税收体系,税收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存在着诸如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税种缺位,现行排污收费制度立法层次低,生态税收优惠形式单一,配套税种调节范围过窄等问题,建议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以专门的环保税为核心,以资源税、消费税等配套税种及税收优惠手段为辅助的生态税收新体系.
生态税收、环保税、税收优惠、排污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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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10532001
200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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