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数在图书版本记录中的变化及其利弊分析
从新中国成立到2004年,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有关图书版本记录事项的行政命令,明确要求标注印数.从1990年起,我国颁布《图书书名页》《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等国家标准,逐渐替代了原有图书版本记录的行政命令.这些国家标准中有关版权记录标注印数的规定,采用的是由大到小(书名页→主书名页→版权记录→印刷发行记录→印数)、层层缩进式的表述方式,容易形成误解.目前,国内出版的许多图书不标注印数,原因复杂.在图书版本记录中标注印数,各有利弊,但总体上利大于弊.可供国家出版主管部门选择的决策思路,一是对图书版本记录标注印数做出强制性规定,二是建立可供全社会提供查询的“国家图书版本记录信息系统”.
图书出版管理、图书版本记录、印数
G23;G25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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