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权纠纷案例讨论
@@ "主编"一词并非著作权法法律用语,也不是著作权法上明确规定的作品创作行为,但以主编身份署名的作品在我国却十分盛行,尤其是在专业出版领域,大部分参考书都采用主编和多个作者撰写的方式编著.由于著作权法并没有把以主编身份署名的作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作品种类进行相应的规定,因此人们在"主编是否享有著作权"、"享有什么著作权"等问题的认识上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产生各种纠纷,如著作权归属纠纷、署名纠纷、报酬分配纠纷等等.
纠纷、著作权法、作品、著作权归属、身份、法律用语、创作行为、出版领域、报酬分配、参考书、种类、问题、认识、编著
TP3;S51
2009-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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