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式转行规则
当一个表示式或方程式需要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记号=,+,-,±,,×,*或/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一般规则是: (1)优先在“=”或“≈”,“>”,“<”等关系符号处转行,关系符号留在行末,转行后的行首不必重复写出关系符号; (2)其次可在×,÷,+,-符号处转行,这些符号留在行末,转行后的行首不必重复写出符号; (3)可在∑,∏, ∫,(dx)/(dt)等运算符号和lim,exp等缩写字之前转行,但绝不能在这些符号之后立即转行。
数学式、运算符号、一般规则、记号、复写、方程式、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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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U27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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