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12.2013.05.009
寡头垄断市场下的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有研发联盟和研发合资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合作研发形式对企业总是有利的.为了简化研究,基于AJ模型,在文章中有以下两个假设:①这里考虑没有角点解情况;②从社会角度来讲研发合作,假设在研发投入足够充足的情况下,则在任何一个溢出水平都优先于独资企业.主要比较了不同研发形式下企业利润,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的关系.
研发合作、合资企业、古诺双寡头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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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0.7(企业经济)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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