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规定: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其中,”第三方”是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是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是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行为、评审意见、名作、论文撰写、代写论文、代理、中科院、全过程、评审人、科技部、教育部、基金会、工程院、中国、信息、卫生、期刊、机构
31
P62;G23
2017-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