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法治标准及优化路径研究
中国公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进入赋权科研人员的改革深水区.赋权改革关系到公共财产合理处置与国家知识产权安全建设,必须在法治框架内施行.只有以落实单位权属法定与依法赋权原则为形式标准、以落实合比例赋权原则为实质标准推进改革,才能以法治手段规避改革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当前中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面临试点方案违背上位法、赋权决策不合比例等法治难题.鉴于此,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梳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单位所有与依法赋权的顶层设计,从目的适当性、手段必要性与结果均衡性等实质法治标准出发修正现有赋权改革措施,重点完善公立科研单位赋权科研人员的国资管理宽容规范、权利共有规则体系以及公益保障机制.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公共财产、知识产权安全、依法赋权、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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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软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广东省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
2023-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