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视角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规定模式对比研究
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归属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科技成果的权利性质、权利归属和管理权限划分,是政府引导市场机制发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用的前提和关键所在.目前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很多地区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其进行了规定.总结了我国各地法规对于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的规定模式,并对比分析不同模式的优劣势.研究发现:目前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在地方立法中的规定包括原则性规定、奖励一定比例权属份额、分类规定权属、赋予全部或部分权利、单位弃权后科研人员优先取得等5种模式,不同模式各有优劣;即便是同一种模式,在不同地区立法中也有着不一样的解读,对于各地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所有权、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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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科学研究工作)
北京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自选课题项目
2022-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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