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促进创新事业发展的法制变革:理论、安排与启示
面对第四次工业革命勃兴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日本展开了以促进创新事业发展为导向的法令松绑改革.2014年,日本在《产业竞争力强化法》中创设了灰色地带消除制度和新事业特例制度,通过提供法律适用释疑程序和特殊规制措施鼓励企业大胆创新.2018年,日本又通过《生产率提高特别措施法》引入项目型规制监管沙盒制度,支持各类产业创新项目"先行先试".这些法律制度对于日本构建以科技为基础的新经济社会及提高产业竞争力大有助益.中国现行的科创立法具有前瞻性欠缺、层次较低、激励性较弱等特点,不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事业发展.日本科创法制的改革思路及具体安排,对于完善中国科创法制以促进中国创新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第四次工业革命、科技创新、监管沙盒、科技促进法
37
DF37(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4ZDB148
2020-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