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合作中的产权结构与投资激励
不完全合同背景下,产权分配在参与方的投资决策中至关重要.利用产权理论讨论了研发合作中的序贯投资决策和创新的产权分配问题.研究表明,最优产权结构随着参与方的谈判力变动,谈判力较低的一方单独拥有产权能够平衡其投资积极性;随着投资关系专用性程度的增加,最优产权为联合产权在产品开发者谈判力区间的范围更广.为了提高双方合作效率,可考虑采用由一个产品开发者出价并按照研究单位投资积极性分配初始产权的期权合同.比较分析发现:期权合同能够缓解投资不足问题,并进一步提高双方合作效率.
产权结构、序贯投资、期权合同、研发合作、不完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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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3.1(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5XZZ011
2017-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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