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同发展中碳排放转移规制策略研究
碳转移规制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共同提升,因而碳转移规制设计必须有利于能源结构转型和区域协同治理。区域碳转移规制模式基本架构应为:出台全国性的污染税替代目前运行不佳的污染收费制;设定汽车燃油标准并鼓励企业积极研发低碳技术;以区域差异化碳税模式为主体制度,辅以污染权许可跨区域交易制度,以有偿竞争竞拍等方式发放有期许可证,并对各区域内部诸多类型企业经营主体均持开放原则。同时,应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低碳基础设施,提升能源协同效率,改善能源供需结构,构建区域碳排放收敛机制。
区域协同、碳排放、碳转移、规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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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4.5(中国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1087、71673117;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4LY036;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14KJB170002;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201408695003;江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项目2014
2016-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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