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体系对我国科技计划法制化监管的启示
首先考察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长办公室的性质使命、职责权力以及工作流程;其次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长办公室的不同监察案例,包括一般审计案例、行政处罚案例、民事诉讼案例以及刑事诉讼案例等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体系的启示,提出了加强我国科技计划法制化管理的具体建议。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监察体系、科技计划
G327.11(世界各国科学研究事业)
201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