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视角下的职务发明制度考量——以《职务发明条例草案》为对象
职务发明制度是推动和促进我国创造、创新活动的重要制度,在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需要制度予以积极回应.2012年11月12日颁布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没有改变专利法调整职务发明的单一模式,因此并不能解决这一制度存在的痼疾——主体之间利益失衡问题.理清和重新诠释职务发明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引入劳动法的调整手段和方法,是制度设计中重要的考量因素和制度重构的切入点.
职务发明、专利制度、专利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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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6.3(科学研究理论)
201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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