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95.2013.02.030
基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网络假货根源研究
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促使电子商务成为一种新兴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与假冒产品的结合导致了网络假货的产生.知识产权制度为企业品牌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为打击假冒品牌提供了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既是网络假货的制度根源,又是治理网络假货的制度基础.治理网络假货必须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并严肃执法.
知识产权、网络假货、制度根源
33
G302;F490.6(科学研究理论)
教育部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创意城市评价研究"12YJA79009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意城市发展研究"2011B162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