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72/j.issn.1673-6516.2016.11.004
从技术产出和吸纳情况看区域技术转移水平的差异——以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为例
通过对2014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高校、研发机构、企业的技术产出能力和企业技术获取能力的比较,以及2000至2014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技术交易额走势和技术交易合同构成变化的分析,发现了各地区技术交易合同构成与地区技术创新体系结构之间的联系以及技术转移水平的差异和变化,据此提出了优化技术创新体系与激励各创新主体的政策并举,以提高山东技术转移能力的建议.
技术产出、技术吸纳、区域经济、技术转移
F204;F124.3;F127(国民经济管理)
201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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