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38.2019.03.007
法学知识“去苏俄化”的表达与实质——以刑法学为分析重点
摒除苏联的影响是改革开放后法学各学科发展的重要趋势,通常认为“去苏俄化”有助于推动学术与政治的分离,最终实现学术的科学化、中立化.本文以刑法学为对象进行分析,发现“去苏俄化”并未实现去政治化,而是接受了另一种形式的政治逻辑.无论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三阶层的犯罪构成学说,还是刑法教义学的思维方法,背后都隐含着自由主义关于私权至上、“公权力是恶的”等基本假定.这种知识转型不仅关乎学术和逻辑,还涉及历史,更是政治问题,“去苏俄化”是世界局势变化的附随结果,与美国化、西方化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向;这种学术思潮对中国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改变了共和国前三十年间法学界以苏联为师的进路.对“去苏俄化”的研究,是理解法学知识代际综合的开端,也是中国的法学研究迈向成熟必然要处理的知识重构命题.
法学知识转型、去苏俄化、刑法、自由主义法治、代际综合
笔者主持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课题“新时代政法传统的转型与重构”ZK20170422
2019-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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