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38.2019.02.008
中国婚姻“私人领域化”?——当代中国法律实践中的妇女离婚
当代中国法律实践中对争议离婚案件的审理,在离婚判决依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源自中国法律传统中面对社会实际的实用性考虑与实质道德理念相结合的“实用道德主义”思维方式仍在延续,这与极端强调个人权利的西方法律仍多有不同.当代中国婚姻法律扩展了妇女在家庭纠纷中的选择权限,增强了妇女的主体意识,但这并非意味着妇女就获得了主体性地位.法律实践应根据具体事实情形,考虑到部分妇女群体在社会中的弱势境遇,恰当结合道德关怀与实用考虑,才能真正有效保护部分弱势妇女群体的权利.
婚姻法、妇女权利、私人领域、现代家庭“实用道德主义”
201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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