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38.2009.10.006
制度主义分析的缺陷及其超越——关于中国村民自治建设和研究的反思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推行的中国乡村民主自治政治建设基本上建基于制度主义的后设理论.它强调制度建设、行政推动和制度归因.制度主义理论家族包括两大类成员:一类是结构制度主义;另一类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结构制度主义假设了传统-现代的二元对分,套用现代理想类型,来分析乡村发展诸问题,却难以提供制度变迁的具体的路径和方式.理性制度主义虽然指出了,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需要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来克服搭便车问题,但是自身却难逃制度理性和行政代理人利益理性的悖论.实践取向的能力建设方向,建基于当地村民的地方性知识和实践智慧基础上,围绕着实践中的问题,在外部专业人员协助下,通过行动反思,来融合传统资源和现代制度,寻找乡村发展和民主自治的出路,或许这才是跳出制度主义困境的希望所在.
制度主义分析、缺陷、中国乡村、村民自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行政推动、乡村发展、民主自治、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搭便车问题、实践智慧、行政代理人、地方性知识、自上而下、专业人员、制度理性、制度建设、制度归因、制度变迁、行动反思
F4 ;F12
2009-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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