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2938.2004.05.006
市场、法律与人情--明清苏州商人团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制度变迁
在明清苏州商人团体的成立与发展过程中,部分商人团体不但促成有效提供交易服务的制度创新,更在地方司法实务上,以"公产"立案模式,向地方政府取得更稳固的产权保障,连带增加了会馆公所获得商人捐款、持续运作的可能性.作者从市场经济、法律规范、人情信用机制三个层面进行分析,以加深学界对明清"国家-社会"演变关系的理解.
市场经济、法律规范、明清、苏州、商人团体、交易、服务、制度创新、有效提供、信用机制、司法实务、三个层面、会馆公所、地方政府、产权保障、演变、学界、模式、立案、捐款
D4(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2006-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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