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9.01.022
粤港澳大湾区生产要素流通的法治对策
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生产要素要想更加自由流通,大湾区法治资源的互通有无是其中关键.大湾区应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从设立立法协调机构、制定适用于大湾区的区际冲突法、完善海关协作机制、健全区际司法互助机制以及构建法治指数评价体系等法治路径入手,整合各种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的法治资源,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生产要素、海关协作、司法互助
F127(中国经济)
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港澳基本法实施的相关机制研究"14ZDC031
2019-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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