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7.01.010
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开发利用对策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全国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京津冀三地这三项土地主要指标也面临不同方向和程度的调整。应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重点领域、重要功能区、土地市场化交易机制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有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对策措施。
京津冀协同发展、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
F127(中国经济)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拓展我国区域发展新空间研究”15ZDC016。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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