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6.05.017
城中村的存续与再生
城中村的形成既源于城乡差距导致的穷人进城,也植根于我国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传统城中村改造由政府主导,容易过于追求速度,见物不见人,耗资巨大,成为“绅士化运动”。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在政府对庞大新移民住房保障仍有困难的情况下,应探讨城中村存续下的再生策略,通过借鉴“城市针灸法”来改善城中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实现原地再生。
城中村、存续、新型城镇化、城市针灸法、再生
F291(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框架设计研究”15ZDA050。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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