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5.05.025
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反思
我国对网络信贷平台存在监管主体缺失、缺乏监管手段、监管法规落后等问题。应加强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征信制度、第三方托管制度、互联网准入制度的联动机制,明确我国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主体,实现对网贷利率、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网贷平台日常经营网络以及借贷平台的自律监管是完善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可行进路。
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征信制度
F832(金融、银行)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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