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4.01.018
农村宅基地占用与流转制度创新
农村宅基地闲置制约我国城乡发展,而宅基地无偿获得的福利性质、缺乏退出和限制流转的宅基地制度、管理主体缺位以及城乡二元制度形成的土地价格差,是其制度约束因素。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现农村宅基地占用与流转制度创新,应变革农村宅基地福利分配制度,建立宅基地流转合作社,发挥地方服务职能,实现城乡居住权统一,并修订与出台相关法律。
新型城镇化、农村宅基地、制度约束、制度创新
F321(中国农业经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2M520484;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12457203D-26;河北省人保厅科研合作课题JRSH2-2013-02004;河北省教育厅2013年度青年基金项目SQ133013。本文成果属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基地。
2014-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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