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11.01.022
关于地方组建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的探讨
国有金融控股集团已成为地方政府推动当地金融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文在分析我国地方国有发展现状和积极作用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国有金融资产的分布特点,认为深圳应从推进金融中心建设、强化金融聚集力、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等方面考虑,组建国有金融控股集团.思路是:市政府牵头设立,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框架,借鉴台湾地区金融控股集团治理经验,多渠道夯实资本金,打遣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平台.
深圳、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现状、意义、思路
F832(金融、银行)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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