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08.03.013
新合作主义在我国利益协调中的适用性分析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呈现出多元的利益结构形态,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如何将日益分化的社会利益主体及其利益要求整合起来,使之有序地传输到国家的政治中枢系统,并通过政府来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以强调阶层合作,主张协商妥协为根本特征的新合作主义可以为全面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缓解冲突、寻求社会和谐提供独特的研究角度.
利益分化、政府、新合作主义
C914(社会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题目《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研究》05JZD00021子课题
2008-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