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07.04.017
我国局部性公有产权私有化问题刍议
局部性行政权力拥有者在改革大潮中的逐利行动,使得我国大量局部性公有产权被非正当私有化,而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排斥在有效监督和受益范围之外,虽然这种情况得到我国党和国家政府以及社会有识之士强烈关注并有所行动,却未改变问题产生的根源:对这些官员行政权力边界界定不清与约束不力;唯有切实赋予一定主体对局部性行政权力有效规制的权力,才能彻底改变现状.
非正当私有化、行政权力、权力规制
F271(企业经济)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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