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623.2001.12.001
"一国四席"应在WTO框架内建立自由贸易区
@@ 祖国大陆和台湾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岸与港澳的经贸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在WTO的框架下,中国形成了"一国四席"的独特资源,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中国的单独关税区.由于WT0没有处理属于一国多席的成员之间关系的案例,因而没有相关的规章可循.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在WTO中拥有四个席位,若要完全按WTO现有章程或机制来处理单独关税区内的经贸关系,不能完全体现"一国四席"的性质.中国需要建立一种既能体现"一国"又能反映"四席"的单独关税区经贸关系的互动模式,以区别于一般的WTO成员之间的关系,用契约式的经济关系加以界定.这将有利于依托中国内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背景,推动祖国大陆与港澳台经贸关系的发展.用自由贸易区的模式来界定彼此的关系,在WTO成员国中是一个创举.本文就这个问题加以讨论.
一国四席、框架、经贸关系、单独关税区、中国、祖国大陆、加入世贸组织、持续高速增长、自由贸易区、主权国家、台湾、内地经济、互动模式、经济关系、港澳台、独特资源、处理、契约式、成员国、章程
F74;F12
2005-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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