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课堂观察
对课堂观察活动的重点内容进行分类的方法大致有两种:全面观察法和重点观察法。这两个词的意思很清楚:前者指“一切都重要”,因此,对什么都可以进行评论;后者是指观察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或界定明确的课堂活动或教学实践。当观察点宽泛时,更有可能是这种情况:由于观察者没有任何可以参阅的标准,只好凭借“主观”判断来解释课堂发生的一切。尽管这些判断可能完全有理,但它们很可能对被观察的老师毫无用处,除非双方预先讨论过判断的基础并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这种情况的危害在于:被观察的老师受制于一系列关于他教学情况的“小判断”,这些“小判断”告诉你的是观察者的教育价值观,而不是课堂教学实践被仔细观察老师的教育价值观。课堂观察点越是具体的、经过商定的,收集的“数据”就有可能有利于实现发展的目标。如果课堂观察的重点内容与发展计划有关,那么,这样的观察就会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课堂观察
G633.41;G424.21;H319.3
2016-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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