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的内涵解析、价值定位与培养策略
在综合考虑国际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的维度划分,以及当今时代我国学生数字素养内涵要义的基础上,《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正式确立了以培养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为目标的课程核心素养,并划分了四大维度.其中,信息意识是对信息的敏感度与判断力,计算思维是可迁移应用的思想方法,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数字素养育人价值的核心体现,信息社会责任是参与数字生活的基本保障.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是开展信息科技教育的逻辑起点,是数字素养规模化培育的重要基础,是培养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人才的前提条件,是培养维护国家安全的创新型人才的基本保障.培养学生信息科技课程核心素养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组织逻辑关联的课程内容;从"科""技"并重视角变革教学模式与方法;建设并完善真实性数字教育资源和信息科技实验室;打造高质量的信息科技师资队伍;落实数据驱动的数字素养评价.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课程标准、课程核心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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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3.67(中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ACA200008
2023-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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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