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79/j.cnki.issn1001-0076.2017.03.002
我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实践与建议
自2006年以来,我国全面实施了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制度.各地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但也存在着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法律效力不足、矿山储量年报报送时间要求等制度设计不合理、管理人员和经费不能保障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从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法制建设,重新厘定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优化矿山储量年报编制报送制度设计,强化管理人员经费保障和技术标准制定,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动态检测
F205(国民经济管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工作项目[2013]02-037-004
2017-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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