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779/j.issn.1001-0076.2014.04.001
关于加强矿山环境综合管理的思考
对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厘清了相关部门的法律职责,总结了国内外矿山环境管理可借鉴的经验。矿山环境综合管理改革要逐步整合不同部门相似的职责,实施渐进式改革,推进大部门制。大部门制改革应充分考虑国土部门所具备的优势,利用好国土资源部的技术支撑力量及已取得的经验,成立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导、统一管理矿山环境综合管理部门,完善矿山环境管理相关法律,加强矿山环境监管力度,建立高效可行的公众参与机制等。
矿山环境、综合管理、改革路径
F205(国民经济管理)
国土资源部软科学项目编号201311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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