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402.2014.04.028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文件编制、广播电影电视、招标投标、信息产业、活动、国家发展、编制质量、委员会、铁道部、水利部、交通部、建设部、财政部、民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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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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