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416.2014.04.020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构建初探
随着我国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政策的逐渐完善,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转向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救济问题。法制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制度来保护药品不良反应的受害者,而我国尚没有相关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可基于我国的相关现状以及归责原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设想。
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基金
R951(药事组织)
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法学医事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2zy026的研究成果。
2014-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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