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策略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港口应进一步完善多元筹资,规范投融资体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港口PPP模式指政府、营利性企业与非营利性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港口建设,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实现港口民营化融资和管理的模式,包括“建设-经营-转让”和“建设-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我国港口融资体制经历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财政拨款阶段以及改革后“拨改贷”阶段和“以港养港”的财务包干制阶段后,目前已形成以外源融资为主、内源融资为辅、外源融资中债权融资占较大比重的融资模式.在政府资金不足且使用受限的情况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对企业自筹资金的需求强烈.利用PPP模式在资金、技术、风险共担方面的优势,可扩展资金来源,丰富融资方式,提升港口建设和合作经营水平.本文以天津港为例,在分析其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背景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PPP模式下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策略.
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外源融资、天津港、自筹资金、投融资体制、交通运输、港口建设、运输基础设施、营利性、企业、计划经济时期、投融资改革、港口民营化、资金来源、资金不足、资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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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6;U65
2017-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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