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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船公司停止向集装箱运输企业收取放箱押金、打单费和封志费等费用的建议

引用
2011年10月17—18日,全国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全国国际集装箱堆场(仓储)行业协会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青岛召开。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会后,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锦州市道路运输协会、锦州现代物流协会、营口市道路运输协会、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烟台市物流协会、青岛市物流协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协会、宁波市交通运输协会、泰州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福州市港口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广州物流协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等15家单位,联名就我国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存在的问题向国家相关部委提出建议。本刊分期刊发这些建议,供业内人士参考与交流。

集装箱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交通运输协会、船公司、道路运输协会、现代物流、国际集装箱、费用

23

U169.6(工商业运输)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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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39

31-166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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