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339.2010.10.012
由港口经营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地位论其凭提货单交货的义务
为明确港口经营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交货义务,在分析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提出港口经营人为独立合同人且必须履行海关监管方面的特殊义务,认为港口经营人应当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交付货物.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提货单、法律地位
21
D99;D92
2010-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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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5339.2010.10.012
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人、提货单、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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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D92
2010-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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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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