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339.2002.10.013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探讨
@@ 无船承运人,是指自己不经营或拥有船舶,但能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相应的运输单证,再通过海上承运人来完成运输合同的经营人.200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首次在我国建立了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国际海运条例、业务管理制度、人民共和国、海上承运人、运输合同、运输单证、经营人、托运人、提单、身份、船舶
U6(水路运输)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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