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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529-1399.2001.01.008

在争论中生存——国家大剧院工程

引用
@@从50年代末决定建造国家大剧院起,历时40年,在这期间对国家大剧院要不要建、建在哪里、多大规模等一系列问题始终存在着不同意见。1998年采用国际竞赛的方式选出实施方案后,这一争论更加激烈,谈国家大剧院是在争论中生存一点都不过分,这真是一件太好的事,翻开历年的建筑学报,内容丰富多采,文章各抒己见,但总觉得缺点什么,是的,大部分文章只“论”不“争”,再加上四平八稳的论述,模棱两可的观点,以及深奥莫测的语汇更是给我们带到了一个近乎虚幻的境界,对建筑创作仍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次大剧院方案引发的争论可能使我们显得有点沉闷的学术环境带来一些活泼的气氛,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没有遮栏,没有退却,没有暧昧的似是而非,只能赤裸地展现,从这一个角度来看大剧院的国际竞赛已经超出了选出一个实际方案的目的,它所引发的争论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个新的境界。   由于工作的原因接触到这些争论的机会多一些,对有些情况也了解一些,这里把争论的焦点介绍给大家,同时也谈谈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对过去社会各界在谈论中对一些问题的误解作一些澄清,以及在大家讨论时不致被误导,另外还需再声明一点。这里所说的一切毫无恶意,只求探索。   一、内容之争:国家大剧院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规模多大合适,是编制任务书争论的焦点。   *规模之争:国家大剧院包括一个2500座的歌剧院,一个2000座的音乐厅,一个1200座的戏剧院和一个300~500座的多功能小剧场,通常称为“三大一小”。要不要把这几个剧场建在一组建筑当中;是建“三大一小”还是“二大一小”或“三大”,直到现在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主张不要把几个剧场建在一组建筑当中的意见认为,这些剧场规模很大,放在一起体量大不便管理,不如把几个剧场分别建在不同地方,这样使人流不过于集中,可以分期分批建设,一次性投资不会很大。对此问题我们分析了一下近几十年来,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对演出建筑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对代表一个国家或代表一个地区命名的演出建筑很多都是以演艺中心的形式出现,所谓演艺中心是包含了可供多种演出目的的要求的专门剧场,并使演出达到最佳效果所建的一组建筑。这一点在北美特别是日本表现的尤为突出。详见表1。在表中没有列举欧洲的例子,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不像北美和日本那样突出,但实际上也出现了不少的这样综合体,如英国1982年建成的巴比肯艺术中心是由音乐厅、剧场、电影厅、图书馆、美术馆组成,1989年建成的法国巴士底歌剧院也是由大歌剧场、可变的剧场、半圆的剧场、小表演厅、图书馆、展览厅和一个大排练厅组成。这种趋势的出现并非偶然,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功能的要求,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演出效果的追求亦越来越高,已经不满足那种可供多种演出的多功能剧场演出的效果,那种作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文化生活集中体现,建造一个由专业剧场组成的可满足各种形式演出的并达到最佳效果的演出综合体建筑应运而生是很自然的事。中国国家大剧院作为最高表演艺术中心,建造一个演艺综合体是符合世界演艺建筑发展潮流的。

国家大剧院、剧场、演出、建筑、综合体、表演艺术中心、演艺中心、文化生活、国际竞赛、组成、音乐厅、图书馆、建造、多功能、歌剧院、二次世界大战、一次性投资、学术环境、实施方案、实际方案

TU2(建筑设计)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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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1399

11-1930/TU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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