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21.07.003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自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以来,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发展迅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但有些全国性社会团体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分支(代表)机构自律管理,导致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不按规定程序乱设分支(代表)机构;有的超出业务范围和自身管理服务能力滥设分支(代表)机构;有的在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或者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有的分支(代表)机构异化为社会团体非法敛财的"聚宝盆"和挂靠单位牟取私利的"摇钱树";有的分支(代表)机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保护伞";有的分支(代表)机构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侵蚀了"放管服"改革效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38
202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