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17.06.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办公厅、城市绿化工程、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法规、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管理局、管理委员会、资格证书、主管部门、市容、设施建设、后勤保障、自治区
TP3;TU9
2017-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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