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17.0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为提高建筑设计管理水平,提升建筑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修订了《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原《全国统一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01年修编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生产建设兵团、组织修订、中央军委、设施建设、设计质量、设计管理、后勤保障、规划国土、自治区、直辖市、高建筑、修编、新疆
D02;TP3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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