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17.0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为进一步适应我国建筑设计发展需要,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2000版)》.有关协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建筑设计劳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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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TP3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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