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17.01.01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行业协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激发设计人员活力,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决定简化《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减少建筑师等注册人员数量,放宽注册人员年龄限制,取消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建设部、建筑师、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标准指标、生产建设兵团、人员、国务院、注册、中共中央、行业协会、年龄限制、具体标准、技术装备、规划建设、规划国土、管理工作
TP3;TU9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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