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有关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及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对今明两年工作的要求,今明两年我部资源节约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加大标准的执行力度,推进技术进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规模化应用,着力解决资源节约与城乡建设中的突出矛盾,提高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
建设部、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可再生能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城乡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节约型社会、生产建设兵团、建筑、质量和效益、节约型城镇、计划单列市、工作的要求、副省级城市、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指导思想、执行力度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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