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省政府、省财政、国资委、工商局、地税局、人事
D62;TP3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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