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93.2004.05.007
深化改革体制创新走民有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
@@ 1改企建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原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11月,为原国家城市建设部长春民用设计院,1958年改称为吉林省建筑设计院,为国家批准的建筑工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从1979年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经营.20多年来,虽然经过一系列的内部改革,但是,企业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职工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国办发[1999]101号文件和吉办发[2001]25号文件下发后,原院领导班子纵观改革大局,深思熟虑,决心带领全体职工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体制创新,走民有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从2001年开始,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准备,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于2003年9月12日挂牌成立了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同行业较大的民有民营企业.公司现有员工405名,省级勘察设计大师12名,研究员12名,高级建筑(工程)师132名,建筑(工程)师73名,助理建筑(工程)师95名,一级注册建筑师25名,二级注册建筑师2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6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名;注册监理工程师13名,注册造价师4名.
深化改革、体制创新、建筑设计院、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吉林省、民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计划经济体制、注册造价师、企业化管理、监理工程师、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职工、照章纳税、依法经营、文件、思想观念、事业单位
TU ;G64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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